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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淹沒二氧化碳滅火系統是一種高效、常用的氣體滅火系統。其滅火原理主要是通過噴放二氧化碳氣體,降低防護區內的氧氣濃度,達到窒息滅火的目的。同時,二氧化碳在噴放過程中會吸收大量的熱量,對火災有冷卻作用。為了確保滅火效果,系統設計時必須嚴格遵守相關規范和標準,其中一個關鍵參數就是設計濃度。
設計濃度是指在防護區內,二氧化碳氣體達到并保持一定時間,以確保火災撲滅的濃度。而滅火濃度則是指在實驗條件下,撲滅某種火災所需的更低 二氧化碳濃度。設計濃度必須大于或等于滅火濃度,其主要原因有以下幾點:
首先,實際火災情況復雜多變。實驗室條件下的滅火濃度是在理想狀態下測定的,而實際火災往往伴隨著不規則的通風、建筑結構復雜、可燃物種類繁多等因素。這些因素都可能導致滅火效率的降低,因此,設計濃度必須留有足夠的安全裕度,以應對各種復雜情況,確保火災能夠被徹底撲滅。
其次,二氧化碳的泄漏和稀釋。二氧化碳在噴放后,在防護區內會不可避免地發生泄漏和稀釋。例如,防護區可能存在門窗縫隙、通風管道、未完全關閉的防火閥等,這些都會導致二氧化碳的流失。如果設計濃度僅僅等于滅火濃度,那么在泄漏和稀釋后,實際濃度可能達不到滅火要求,從而導致滅火失敗。因此,提高設計濃度可以彌補這部分損失,確保滅火效果。
第三,滅火時間和維持時間的考慮。二氧化碳滅火系統不僅要求達到滅火濃度,還需要將該濃度保持一定時間,以防止火災復燃。對于不同類型的火災,維持時間的要求也不同。例如,對于表面火災,可能維持時間較短,而對于深度火災,則需要更長的維持時間,以確保深處的火源被徹底撲滅。設計濃度越高,其在防護區內維持滅火濃度的能力就越強,從而為滅火和防止復燃提供更可靠的保障。
第四,火災類型和可燃物的差異。不同的火災類型和可燃物對二氧化碳的滅火濃度要求也不同。例如,撲滅A類火災(如木材、紙張)所需的二氧化碳濃度與撲滅B類火災(如液體燃料)所需的濃度可能存在差異。在實際設計中,需要根據防護區內可能存在的火災類型和可燃物種類,選擇更高的設計濃度,以確保對所有潛在火災都能有效撲滅。
第五,人員疏散和安全性。雖然設計濃度需要高于滅火濃度,但也不能無限提高。過高的二氧化碳濃度會對人員造成危害,因此在設計時需要平衡滅火效果和人員安全。通常,設計規范會規定二氧化碳的更大 設計濃度,以確保在滅火過程中,即使有人員滯留,也能保證一定的安全性。
綜上所述,全淹沒二氧化碳系統設計濃度不應小于滅火濃度,并且通常需要在此基礎上留有足夠的安全裕度。這是為了應對實際火災的復雜性、二氧化碳的泄漏和稀釋、滅火時間與維持時間的要求、火災類型和可燃物的差異等多種因素。嚴格遵守相關設計規范,合理確定設計濃度,是確保全淹沒二氧化碳系統有效滅火,保障人員和財產安全的關鍵